案情简介,2024年1月25日,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芦山县某金属材料公司展开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公司正在操作放射源设备的职工未经过核技术运用辐射安全与防护查核。经核实,该企业已录入全国核技术辐射安全体系中并实践从事放射源设备的5名职工均未经过全国核技术辐射安全查核。
查办状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设备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出产、出售、运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设备的单位,应当依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训练和考试纲要,对直接从事出产、出售、运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训练,并进行查核;查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之规则。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设备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于2024年2月8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决议书,并于2024年4月3日,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予以正告的处分决议
案子启示,案子中,该公司职工在未经过核技术运用辐射安全与防护查核的状况下违规操作放射源设备,露出该公司辐射安全意识冷漠,核与辐射管理准则执行不到位。放射源的运用关乎大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辐射安全训练能够轻松又有用进步作业人员专业本质和技术水平,消减辐射危害事端的产生。相关单位应严厉执行相关准则,定时核对辐射相关作业人员训练证有用期,及时组织复训并展开核安全文明宣贯训练作业,逐渐的提高从业人员的辐射安全意识和才能,保证区域环境安全。